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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黄静惨案的透析

一、湘潭才女 枉交魔友
黄静,女、现年21岁,身高1.62米,99年从湖南省第一师范毕业后分配到湘潭市临丰
小学任专职音乐教师。现就读于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任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音
乐学会会员。她钢琴水平达10级,小提琴拉得好,笛子吹得棒。她身体强健,性格活
跃,追求上进。她文艺天赋好,综合素质高,人也长得漂亮。真正是能歌善舞,吹打
弹唱样样行。她在全国性刊物《儿童歌曲》已发表几篇作品,在《湘潭日报》、教育
杂志中常见她发表的文章,在赛课、钢琴、个人才艺比赛中都曾获得过许多的荣誉。
她的确是教育战线上一位难得的优秀人才,也是她父母的骄傲。
2002年5月,该校戴校长(女)介绍其干儿子姜俊武与黄静为友,但是戴校长隐瞒了姜
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和心里变态的事实;姜的父亲系湘潭市国税局纪检组长,母亲系
临丰学校所在地平政路办事处主任。接触没几个月姜的尾巴夹不住,逐渐露出来,至
去年底,黄静再也不能忍受姜经常打牌、吃喝玩乐深夜不归,不求上进的缺点,多次
劝说不改后,便与其保持一定距离。之后,又得知姜曾与多人恋爱,其中一人,因姜
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该女不从,姜将其致伤,不久死亡,并由姜父母赔偿了十多
万元了事。因此,黄静便准备与姜分手, 2002年12月黄母告诉介绍人戴校长明确表示
不准姜再与黄静往来。同时黄静了解到姜的心理变态,也对姜产生恐惧心理,在她的
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姜俊武不会放过我,逃吧!逃吧!逃!”
二、惨遭谋害 死不瞑目
2003年2月24日清晨六时许(据法医目测),黄静死于湘潭市临丰小学宿舍内。死时被
子平平整整地盖过她鼻梁,双眼睁开,揭开被子全身赤裸,尸体表面有明显伤痕:双
手臂、颈部、背部、双膝弯多处有掐伤、挫伤、压伤、针扎伤、烟头烫伤等(见《尸
体检验鉴定书》潭公尸检字[2003]第204号)多达90处,而且有些表皮破裂,并伴有
出血(可见法医拍的照片)。并在案发现场发现有男性精液(见湘潭物证004号)。据
其男友姜俊武交待:他于当天凌晨2点30分至6点50分左右,留宿于黄静宿舍内。
案发后,平政路派出所以“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不予立案”(实际上任何一
处伤痕都有可能致人于死地)。并以姜俊武不在现场为由(据姜向公安机关交待,他
走时黄静没有死。)不负法律责任。
黄静的亲人听到噩耗,最早赶到现场的是黄静的母亲黄淑华老师,时间是10:30。当
时现场全部被蓄意破坏,120急救中心、派出所、法检医生全部离场,其余在场的人是
区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戴校长(凶手的干妈)、街道办事处领导等,武断的对黄静
母亲迫不及待地催促道:“你女儿是自然死亡,马上就要火化”(凶手及其帮凶叫来
的火化车子已停在学校的操场上)。黄静刚死几个小时,亲属还没有见到死者,这些
丧尽天良的凶手及其帮凶就迫不及待地焚尸灭迹,真是胆大妄为。黄淑华看到全身裸
露死在床上的女儿死不瞑目、遍体鳞伤的惨状;知道其中一定有隐情,她便提出要看
120急救中心的记录、法检医生的报告、派出所的现场勘察记录,因为他们是死者的第
一见证人,随后派出所的袁副所长赶到学校并对死者母亲黄淑华恶狠狠地威胁道:
“120的不知是谁来的;法医现在已经出差去了;派出所的笔录你没有资格看;你现在
要做的事是把尸体火化、处理后事。”黄淑华对眼前的一切都难以置信,23日下午,
黄静出门的时候,还叮嘱她路上要小心,怎么一转眼就阴阳两隔了?
直到当天下午2:00,黄淑华才从别人口中得知,姜俊武昨夜留宿黄静宿舍。黄淑华是
了解女儿的,知道女儿处于与姜俊武分手阶段,怎么又会同居一室呢?!心中的疑问
越来越多,心中悲愤越来越强烈,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女儿尸体绝不能火化,一定要
查明死因。
三、“自然死亡”纯属捏造
现在湘潭市公安系统、国税局、平政路办事处、乃至于有关政府部门的部分官员,他
们所了解到的都是:黄静是“自然死亡”、是“病死的”,临丰学校介绍人戴校长写
的卜告也是这个说法。有关黄静家属对黄静“心脏病死亡”的质疑、一定要查明死因
的做法,他们不但不支持,反而认为是闹事,是告他们的状,极力阻挠、打击。
黄静没有心脏病,根本不是什么“自然死亡”。他们捏造这一说法,纯粹是掩盖事
实、混淆视听、为姜俊武开脱罪行。
1. 尸检报告称:“因心脏病急性发作而瘁死。”这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黄静从无心
脏病史,可以查学校和医院的体检档案;她身体强健,一直是学校篮球队、排球队的
主力。
2. 所谓“自然死亡”无理:①从死亡后的勘验情况看,双手腕有掐伤、压伤、双下肢
腘窝有挫伤和血迹,肩、颈、背部多处有青、红伤痕;②从死亡后的体外检查看:死
者全身一丝不挂,并有姜俊武的精液物。自然死亡,怎么会突然发生在姜留宿之夜。
怎么会如此巧合地一丝不挂地裸死在决心与其分手的男友面前?③首先发现死者的第
一、第二证人,均见被子平平地盖过死者鼻梁,且四周平平整整。四周平平整整,显
然是死后有人加工过的。无论是与暴力挣扎,还是与致命“病”抗争,都会使四周的
被子呈散乱状。四周的被子平平整整的加工状,正好是排除“自然死亡”的铁证。④
死者下身有擦伤,且吴建群法医次日上午亲口说:“处女膜部分挫伤”,与现场发现
的姜的精液联系起来,显然是有强暴性行为的存在。这一行为的存在,足可以排除
“自然死亡”的可能性。
从黄静死后,经过50多天对死因的调查,我们可以断定:“心脏病瘁死”的“自然死
亡”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一派胡言。理由如下:
1.姜俊武有作案动机,黄静要与他分手(并且有日记为证),也把握了作案时间:2
月23日黄静要在学校住宿。另外,姜俊武有这方面的前科,他此前谈过几个女朋友,
其中一个被姜强暴摧残致死,姜家赔偿16万元私了此事,黄静重蹈了姜前任女友的覆
辙,姜是一个性变态狂。姜一直、反复的说:2月24日凌晨2:30~6:50他是与黄静在
一起的,并且6:50走时还与黄静说了话,他这样说的目的只有一个:黄静死时他不在
现场,为自己不负法律责任寻找依据。并且湘潭市吴法医的法检报告也是6~7点死亡,
何其吻合!?但是,120急救中心的报告(黄静的母亲做了不少工作,反复索要该报
告,终于在3月19日拿到了该报告的原始件。),是2月24日9:27出具的,报告中记
载:①尸体已出现尸斑;②已死多时;③不是自然死亡,死因待查。根据法医学常识
判断:黄静最迟是5:30左右死亡。这显然与上述两种说法相矛盾!
2.姜把黄害死后,有近三个小时的策划时间,并且策划人老道、狡猾,自以为天衣无
缝。于是就有了姜俊武的所谓一套口供,就有了2月24日8:20时姜俊武又来发现现场
的假象、就有了派出所排除他杀姜俊武不在现场的结论、就有了吴法医所谓“心脏病
死亡”说法。
3.编造的假话总是不堪一击的,再高的策划人在事实面前也会有漏洞。2月25日上午
复检时,吴法医亲自对黄淑华说:“处女膜有部分挫伤,并在挫伤处发现精液,下身
有擦伤痕迹。”2月25日下午上班时,法医电话告诉黄淑华:“阴道口取样物化验精液
是男性精液。”但在2月27日上午,法医的说法改变了。他说:“精液是在床头的卫生
纸团内化验出来的。”并且在“鉴定结论”中,完全去掉了“处女膜部分挫伤,下身
有擦伤”等内容,代之为“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无破裂现象”的结论,事隔两
日,出入如此之大,再糊涂的人一看都会明白其中的破绽。
四、死因质疑 何日伸冤
3月19日,黄静家属又申请省公安厅对黄静死因作再一次鉴定,结论还没有出来。黄静
家属对湘潭市的尸检结论深感疑惑。理由如下:
1.“无致命伤,便可排除他杀,”这是对人命极其不负责的表述。难道他杀,非有致
命伤不可,很多死于非命的,并非因致命脉伤所致,这是人尽皆知的常理。黄静身上
伤痕的任何一个小针眼,都可以使人致死。
2.所谓“正常死亡”无理。首先发现尸体的第一、第二证人及“120”医生,均见被
子平平整整盖过死者鼻梁,显然是死后有人加工过的。无论是暴力挣扎,还是与致命
“病”抗争,都会使被子呈散乱形。死亡现场被人整理过,正好是排除“自然死亡”
的铁证。
3.死者黄静赤身裸体,身上多处伤痕,是姜俊武反复暴力摧残的结果(见法医照片有
掐伤、挫伤、压伤、针扎伤、烟头烫伤等)。凶手姜俊武有作案动机(另见作案动机
分析),黄静要与他分手(有日记为证);也把握了作案时间:黄静2月23日在学校住
宿。
4.死亡现场有姜的精液,死者外阴部挫伤,是姜俊武实施暴力强奸的铁证。死因应与
整个现场联系起来,显然系手脚被控,反复挣扎并致使其窒息死亡。这怎能排除他
杀?
5.湘潭市公安局出具的[2003]第204号尸检报告中结论是心脏病死亡的理由不成立,
黄静从无心脏病史,她既是学声乐、搞舞蹈的,又是篮球、排球、网球的主力动员,
可查学校体检档案和医疗档案。
6.姜谋害黄静早有预谋。姜把黄静致死后,离开现场,在帮凶的策划下,又假装来发
现现场,达到破坏现场的目的,这些都只能有利于嫌犯本人。姜在短短的四个钟头,
对黄静是变态狂式的反复摧残,还是反复实施暴力强奸并将其活活害死?人命关天,
审讯姜俊武应作为主要突破口,公安不立案,谁来主持公道?!
7.姜俊武是黄静被害的唯一嫌疑人,并且作案手段高明,事后又经帮凶精心策划,制
造出“自然死亡”的假象,使他至今逍遥法外。黄静是何因致死?只有姜俊武最清
楚。姜是性变态,还是报复杀人?黄静是何时死亡?身上伤痕是谁加害?怎样加害?
现场是谁整理的?死者身上的被子是谁盖好的?为什么会说黄静死于心脏病?姜何时
离开现场?又是谁指使姜来发现现场?
黄静的遗体已在殡仪馆存放了50多天,她的死因仍无公正的说法,而害死黄静的凶手
姜俊武于2月25日就逃走了,逍遥法外,单位领导却说不知他的去向。姜的父亲利用他
的职权(市国税局的领导)和金钱,在执法机关撒下了权钱交易的网络,把简单的案
子人为的越办越复杂;在姜的金钱诱惑之下,使得某些执法人员受了黑钱违背良心,
践踏法律,毁灭证据,草菅人命,庇护真凶。善良正直的人们始终相信:正义会战胜
邪恶,这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党和政府会为人民做主。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
一定能排除阻力,会把此案查个水落石出,打击司法腐败,把罪犯绳之以法,以维护
法律的尊严,以告慰冤死的黄静。
可以看出,整个事件非常复杂:不仅仅只是姜俊武谋杀黄静这一案子;另外牵涉到个
别法医,干警和其他人员的权钱交易,甚至是贪污腐败形成的关系集团,我们在调查
中,很多知情人员给我们反应了这点,要我们有心理准备,说这帮人势力很大,实际
上我们调查组也多次受到派出所个别干警和姜家转达的威胁声称:“黑白二道都有
人,要我们小心点,不要再管此案了”。

黄静冤案调查小组
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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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6 10:51